江苏船员权益保护中心简介
当前位置: 船员权益保护

2022年11月24日,江苏海事局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、南京海事法院联合江苏省船员服务协会发布《关于江苏船员权益保护中心运行的通告》,江苏船员权益保护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正式实体化运行。具体如下:

一、概况

(一)运行模式

其中机构组成:由江苏海事局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、南京海事法院、江苏省船员服务协会联合组成江苏省船员权益保护中心,该中心设在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0号长江国际航运中心A座裙楼301室。从江苏海事局的层面另外在各市设立分中心。

运行制度:建立了组建中心的工作方案,制定了联络员制度。各单位指定专人做为联络员负责中心信息的接收、流转、处理和反馈。

运行方式:采取三种方式进行:一是电话投诉。电话接待由江苏海事局负责。建立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025-58996099(江苏海事局政务服务热线)。二是网上留言。留言由两种模块:一个是“政民互动”模块,还一个是“幸福船员”公众号模块。三是现场接待。由江苏省船员服务协会负责。现场接待时间安排:每周一、周三、周五(工作日09:00—11:30)在中心办公地点,由船员服务协会人员现场接待。需要先过预约电话方式预约接待。

(二)服务内容

提供船员培训、考试和发证等业务咨询;职业规划、合同签订、技能提升等就业指导;政策咨询、法律解读、法律维权等法律援助;纠纷调解、诉调对接、诉讼服务等纠纷调处;船员换班、伤病救助、疫情防控等协调保障;心理咨询、健康辅导等心理纾困等服务。

(三)职责分工

1.江苏海事局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根据职责分工负责为船员提供有关船员培训考试、海事政务办理、海事劳工公约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咨询服务,协调解决船员伤病救助、海事纠纷等工作。

2.南京海事法院负责为船员提供行政法律法规适用指导,人身安全、劳动保护、劳动报酬等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。

3.江苏省船员服务协会主要负责为船员提供从业就业指导、与江苏省内航运企业的劳资分歧化解,协调辖区在船船员投诉工作。

(四)工作流程

1.建立网上联络机制。通过上述四家单位联络员建立微信工作群,用于流转和处理相关船员权益投诉信息。

2.热线电话(025-58996099)由江苏海事局监督热线客服人员建立工单。现场接待由船员服务协会人员建立工单。

3.工单以电子表的形式流转至工作群,由责任单位联络员半个工作日内接收,超出半个工作日未接收的,由江苏省船员服务协会提醒督办。

4.对超出责任单位法定职责范围外的诉求,由责任单位告知当事人,并将处理结果以电子表格形式反馈。

5.相关责任单位联络员接到信息后,及时进行处理,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当事人,并将处置结果以电子表格形式反馈至江苏省船员服务协会联络员,进行登记和归档。

6.江苏省船员服务协会不定期随机回访当事人,对中心的运行机制、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进行评价、评估,提出改进意见和工作要求,抄送至各成员单位。